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徵才公告(社會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1名,預估缺)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徵才公告(社會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1名,預估缺)
徵才機關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人事室
職稱 約僱人員 (社勞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所需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與協調溝通能力及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二)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有效期間(起) 2025-11-13
有效期間(訖) 2025-11-17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 1. 模範父母親、白金鑽婚表揚、績優社政人員等社政表揚活動。
2.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核定及核銷。
3.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敬老愛心卡。
4.兼辦國民年金。
5.協助(中)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列冊總清查。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待遇:約僱3等230薪點
(折合新臺幣月薪31,993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提撥自付部分)。
(三)僱用期間:自114年12月2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或僱用原因消滅時止)。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1月17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相關專長證照(無則免附)、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若有需詢問事項請洽(04)25222106分機391宋小姐。
連絡人 宋小姐
連絡電話 (04)25222106分機391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13
  • 發布日期: 2025-11-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