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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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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請檢據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新派令、現職最新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另若有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語言能力測驗及格證書,亦請一併檢附)。 2.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3.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若有需詢問事項請洽(04)25222106分機391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