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徵選重點如下:
(一)參賽資格: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具有居留證),(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以個人提出行動計畫。
(二) 計畫執行期程及獎勵額度: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一年為原則(自116年1月核定通知日起至116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惟依實際發展需求,得提二年期計畫(需於117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每年期得核給獎勵額度最高為新臺幣150萬元(將依實際評審情形核給額度)。
(三) 獎勵類別:
1、 村落文化行動計畫類。
2、 創新文化事業計畫類。
(四) 申請方式及受理時間:申請人應於提案期間,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115年9月1日至10月15日23時59分止。
(五) 獎勵作業要點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下載:文化資源司/「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
二、文化部將於115年9月17日辦理線上提案說明會,並於9月29日至10月6日辦理線上諮詢工作坊,協助青年讓好的想法,轉化為具體可行的行動方案:
(一) 線上提案說明會(9月17日):計畫要點、提案格式與評審重點說明、專題演講、獲獎案例經驗分享。
(二) 線上諮詢工作坊(9月29日至10月6日期間):
三、相關活動資訊及報名方式,請詳提案說明會簡章。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