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這些產品雖然「看起來」不同,卻同樣會釋放有毒化學物質,危害心肺健康,甚至提高癌症風險。
電子煙內含尼古丁、重金屬及致癌物質,加熱菸不燃燒,但一樣會產生有害氣體,無論形式,所有菸品都對身體有害。遠離電子煙與加熱菸,保護自己也守護家人健康。
一起支持無菸環境,從你我做起!
更多資訊請到國健署官方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電子煙防制專區」網站查詢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
或到Yahoo奇摩搜尋引擎「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