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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公告開徵臺中市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提醒納稅義務人於10月31日前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公告開徵臺中市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自114101日起至同年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務必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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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17
  • 發布日期: 2025-09-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 點閱次數: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