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臺中市社會局為鼓勵生育、照顧產婦及減輕新生兒家庭的照顧負擔,提供到宅坐月子服務:
(一)一般產婦:居住本市之產婦,可自費每小時新臺幣250元。
(二)弱勢產婦:補助120小時(15天),並應符合下列兩項資格者。
1、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本市滿180天以上,且申請後至服務結束之期間仍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
2、114年起取消新生兒需設籍本市之限制,僅需繳交新生兒出生證明確認與產婦關係即可,且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婦女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婦女
(3)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之婦女
(4)設籍前新住民之婦女
(5)入住社會住宅且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之婦女
(6)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婦女
二、到宅坐月子服務包含產婦照顧、新生兒照顧、簡易家務服務、月子餐製作及嬰幼兒居家安全宣導等,減輕家庭照顧重擔。
三、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本市到宅坐月子平臺(04-2436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