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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公告

公告事項:
一、公告114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43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48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53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55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63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68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7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31231日止,並自1141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詳如附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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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17
  • 發布日期: 2024-10-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