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告知單 (區公所受理申請初審:15日;函送市政府複審:7日;轉報役政署核准:7日)
申請提前退役要件: (本辦法108年6月4日修正)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
二、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外,無其他家屬照顧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情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屬超過一人時,每增加一人得增列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役男父母、子女或配偶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時,不計列其他家屬之照顧能力。
三、役男育有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二名以上,或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一名且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
四、役男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但僅役男本人或其年滿十八歲之兄弟姊妹核列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不適用之。
五、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三等以上之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且役男無其他兄弟姊妹。但服兵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死亡或成一等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不以役男無其他兄弟姊妹為限。
PS:重大傷病(癌症第二期)比照中度身障;重大傷病(癌症第三期以上或晚期)比照重度以上身障
PS:役男家屬年齡之計算及家屬列計範圍,準用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住 址: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
役政專線:(04)25222106分機306~308
申請替代役提前退役需備以下文件:
第一款:1.手抄本及電腦全戶戶籍資料(新式戶口名簿) 2.役男印章 3.身障證明 4.重大傷病證明 5.在學證明
第二款:1.手抄本及電腦全戶戶籍資料(新式戶口名簿) 2.役男印章 3.身障證明 4.重大傷病證明 5.在學證明
第三款:1.電腦全戶戶籍資料(新式戶口名簿) 2.役男印章 3.診斷證明書
第四款:1.電腦全戶戶籍資料(新式戶口名簿) 2.役男印章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第五款:1.手抄本及電腦全戶戶籍資料(新式戶口名簿) 2.役男印章3.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或替代役期間死亡或三等以上之身心障礙證明(撫卹令)
※手抄本為父母結婚記事全戶原始設籍膡本
※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