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課重點業務介紹
編號 |
服務項目 |
應備文件 |
限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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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役男兵籍調查 |
1. 役男身分證、印章、最高學歷證明 2. 於國外就學者,請提供國外學校在學證明 3. 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者,請提供證明影本 4. 具僑民身分者,請提供本國及外國護照、僑民身分證明 |
每年10月中至11月15日 |
02 |
役男體檢 |
1. 役男身分證、1張一吋彩色半身脫帽照片 2. 體檢通知單 3. 如有就醫紀錄或診斷證明書,請一併攜帶,提供醫師體檢時參考 |
依體檢通知單時間辦理 |
03 |
體位複檢 |
1. 役男身分證、印章 2. 醫院診斷證明書(3個月內之證明;公、私立醫院均可,且符合體位改判資格) |
隨到隨辦 (公所受理後函報市府核處安排複檢時間) |
04 |
役男抽籤 |
1. 役男身分證、印章、抽籤通知單 2. 家屬代抽者,需帶代抽籤家屬之身分證、印章及抽籤通知書 |
依抽籤通知單時間辦理 |
05 |
申請役男提前入營 |
1. 役男身分證、畢業證書 2. 家屬代辦者,攜帶家屬身分證、戶口名簿、役男畢業證書 |
隨到隨辦 |
06 |
常備役體位役男因家庭因素申請服補充兵 |
1. 役男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 2. 家屬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診斷證明書、在學證明 3. 役男育有2名未滿12歲子女之戶籍資料 ***因條件不同,應備文件有所不同 |
隨到隨辦 (經本所初審後轉呈市政府核定) |
07 |
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 |
1. 役男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 2. 家屬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 3. 役男配偶懷孕證明 ***因條件不同,應備文件不同 |
隨到隨辦 (經本所初審後轉呈市政府核定) |
08 |
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 |
1. 役男身分證、印章 2. 政府立案宗教團體開立之證明文件 3. 役男信仰宗教心理狀態不適服常備兵役證明書 4. 申請人自傳、理由書、切結書 |
隨到隨辦 (經本所初審後轉呈市政府核定) |
09 |
申請役男延期入營 |
1. 役男身分證、印章、延徵相關證明文件(詳見附表,共19種類別) 2. 繳回役男徵集令及其他隨徵集令附贈之公發物(如行李袋) |
隨到隨辦 |
10 |
在營常備兵因家庭因素申請提前退伍 |
1. 役男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現役服役證明 2. 家屬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診斷證明書、在學證明 3. 役男配偶懷孕證明 ***因條件不同,應備文件有所不同 |
隨到隨辦 (經本所初審、市政府複審後轉呈國防部核定) |
11 |
入營役男家屬生活扶助申請 |
1. 診斷證明書及戶口名簿 2. 稅捐資料證明 3.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學生證等文件 4. 郵局存摺影本、印章 |
隨到隨辦 (需轉呈市政府,待市政府核定) |
12 |
在營軍人家屬急難救助申請 |
1. 住院: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住院一天以上)、戶籍資料 2. 死亡:申請人身分證、印章、除戶戶籍資料或死亡證明 |
隨到隨辦 (受理撥款後再行通知領取) |
13 |
申請常備兵或替代役在營證明書 |
1. 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 2. 役男印章 |
隨到隨辦 |
14 |
補發免(禁)役證明 |
1. 申請書一份(受理時由本所列印) 2. 役男身分證、印章 |
隨到隨辦 |
15 |
後備軍人退伍證更正申請 |
1. 退伍令正本 2. 個人更名後戶籍謄本及身分證 ***向區公所或後備指揮部申請辦理 |
隨到隨辦 (需轉呈臺中市後備指揮部辦理) |
16 |
退伍證遺失補發申請 |
1. 國民身分證 2. 印章 ***向區公所或後備指揮部申請辦理 |
隨到隨辦 (需轉呈臺中市後備指揮部辦理) |
17 |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五款應備資料 |
◎ 申請人應具備條件 1. 無兄弟姊妹 2. 生(養)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 3. 父母俱亡者,不得申請 4. 本人若為養子女,以依民法辦理收養,並經戶籍登記者為限 ◎ 應備資料 1. 本人印章及身分證 2. 初次申請者應附父母結婚迄今連貫戶籍資料及現戶全部戶籍資料(本人及其全部家屬)。 3. 延長時效者應附現戶全部戶籍資料,上年度緩召申請後如有戶籍遷徙、戶長變更時,應一併檢附相關戶籍資料。 ***本所初審合於規定後轉呈市政府及後備指揮部核定 |
每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需轉呈市政府及後備指揮部,待後指部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