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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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欲應徵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一) 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 114年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三) 101年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 (四) 學經歷證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符合資格者,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4年05月09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臺中市豐原區公所社會課廖小姐收(聯絡電話:04-25222106轉716),信封並請註明「應徵社會課以工代賑人員」。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要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本所有其他以工代賑人員職缺得逕予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