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加對象:
(一) 白金婚:設籍本市結婚滿七十年之夫婦。
(二) 鑽石婚:設籍本市結婚滿六十年之夫婦。
(三) 金婚:設籍本市結婚滿五十年之夫婦。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檢附資料:申請表及結婚證書影本或註記結婚日期之戶口名簿。
■報名方式: 報名資料可逕交區公所社會課受理,亦可由里辦公處交回公所。
其他注意事項:
*夫妻皆設籍本市,但不同戶籍者,原則由夫設籍所在地區公所進行表揚。
*夫妻一方戶籍在外縣市請填寫切結書。
*不可重複參加同婚別之表揚活動。例如已經參加過金婚表揚,請勿再報名金婚,等滿60年再報名鑽石婚。
■金、鑽婚暨白金婚活動業務請洽公所社會課25222106分機710游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