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3年1月1日起,民國94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二、 內政部役政司業建置「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受理役男短期出境之線上申請,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 3 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三、 請參考內政部役政司「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資料